• 联系我们
  • 地址: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
  • 电话:159116031100
  • 传真:027-68834628
  • 邮箱:mmheng@foxmail.com
  • 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- 电影圈
  • 现实版《夺命金》剧情上演!客户买基金巨亏代销银行被判全赔全行业敲响警钟
  •   多年前,一部影片《夺命金》好评如潮。剧中女主角(一个年轻的银行金融理财师)一位老阿姨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,以完成自己月度指标的情节,因极度写实而引致金融圈一阵热议。

      即使在“双录(录音)”的正规流程下,女主角还是一步步暗示客户:在回答是否了解产品风险时,一定要回复“清楚明白”。结果可想而知,100万港元的资产,没多久就亏损了近30%。

      影片中虚构的情节,其实在现实中频频上演。近年来,金融机构因违反适当性推介原则,而引起的理财产品纠纷不断被爆出。

      近日,国内资管圈就被一则法院刷屏。在这起案件中,银行被法院判决要全部赔付客户在理财产品上的亏损额。法院投资者权益的态度,是案件受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
      金融机构代销理财产品的口号是“买者自负”,但在一定条件下,代销银行可能要赔付客户损失。银行赔本付息,冤吗?在看似流程都齐全的情况下,金融机构是否真的完全履行了适当推介义务?

      根据8月份高院公布的一份,王女士曾在2015年A股最高点时,在建行恩济支属羊的今年多大行理财经理的推销下,以近100万元购买了一款高风险股票型基金。但直到2018年3月赎回时,她的投资亏了60%,资产损失已达57万元。

      这要是普通投资者也就认栽了,但作为金融案件审判领域的专家,王女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。王女士与这家银行打起了官司,从一审、二审一直打到了最高院。一审判决代销银行全赔并另付利息,二审维持原判,高院则直接驳回再审申请。

      值得注意的是,显示,建行恩济支行未向王女士出示和提供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,也就是说,该行其实并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。

      法院审理认为,建行恩济支行在明知王女士的投资目的、投资态度等风险偏好的情况下,推介其购买不适宜投资的较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,存在重大。最终,建行恩济支行被判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      实际上,金融理财产品有其专业性和复杂性,投资者在信息方面处于明显劣势地位。近年来,不少金融机构为了追求业绩,并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,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也不断产生。

      例如,根据去年下半年市第二中级公布的一则案例显示,年过60的徐某,在2015年3月以350余万元在平安银行丰台支行购买了一款资管产品,但一年后,徐某赎回,直接亏损了70多万元。

      根据徐某辩诉,他申购产品的过程却极其简单,这家银行事先没有清楚申购代销理财产品的流程,在申购过程中,大部分文件都是从窗口递出,经工作人员在签名处签名。

      该案的争议点有二:一是,徐某向平安银行丰台支行申购理财产品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;二是该行应否对徐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      根据二审,法院认为,因平安银行丰台支行直接违反适当性义务,不适当地向徐某推介了案涉理财产品,导致徐某对案涉理财产品的高风险认知不全面并进行了购买,极大地增加了徐某经济损失发生的客观可能性,且案涉理财产品的高风险随后被现实化。

      记者在“OpenLaw”裁判文书检索系统上,以“金融机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”为关键词搜索,竟然共找到了238个结果。

      其中,2017年此类纠纷呈现快速上升趋势。近年来,相关投资者适当性和“飞单”的案件不时出现。

      私募借道公募“壳资源” 因部分中小型私募规模不满足打新条件,也瞄准了这些公募基金中的“壳资源”,借公募通道参与打新。 券商中国记者从沪上一位私募基金总经理处获悉,公司中就有产品借公募基金专户打新科创板。

      8月2日,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,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,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。自8月9日起,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,成为今年首只触发清盘的货基。

      受A股持续震荡影响,7月基金整体发行情况依然不乐观。统计显示,当月新成立的基金募资总份额为617.11亿份,创下近5个月新低。而撑起基金发行量半壁江山的则是被动类产品。

      随着公募基金二季报的披露,二季度资金抱团以消费、金融板块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核心资产的趋势明显强化,这些“赛道”目前已显得较为拥挤。与此同时,部分绩优基金经理在二季报中也关注到了核心资产的泡沫化趋势。